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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绑匪黑手伸向朋友之子被判15年
作者:李向伟 韩丽平   发布时间:2004-01-08 11:52:02


    张金平在利益的诱惑下,将朋友的儿子绑架,勒索赎金10万元。1月7日,这个女绑匪被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2003年1月15日中午,张金平和另一绑匪刘元喜(已死亡)预谋,绑架熟人韩某上小学的儿子小东(化名),逼迫其家人拿钱赎人。第二天中午,张金平在一胡同口等候小东,并将其骗到自己家中,让他喝下了两瓶事先搅拌有安眠药的饮料。随后,由刘元喜把昏迷不醒的小东抱走。1月22日晚,急不可待的张金平用他人的手机卡给韩某发了短信,威胁说孩子在她手上,不准报警,拿15万元现金赎人。韩某唯恐儿子出现意外,经讨价还价,只好遵从绑匪的安排,在几经交换地点的情况下,交出了10万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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