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广西一教师强奸多名幼女被判死刑
作者:曾昶 程义峰 发布时间:2004-01-08 17:39:05
广西北流市某小学原教师林观以辅导学生为名,先后强奸4名幼女共14次,日前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6岁的林观是北流市人,中专文化。2001年秋季学期至2003年春季学期放晚学后,林观以辅导为名,先后14次留下幼女陈某等4名女生,对她们进行奸污,使她们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这些女生中最大的12岁,最小的9岁。在此期间,林观还以背书、指出作业错误、帮改试卷等为由,先后叫女学生李某等9人上讲台,以讲台作为遮掩,对女学生进行猥亵。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观无视国家法律,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了强奸罪,其猥亵不满14岁的儿童,构成了猥亵儿童罪。犯罪情节恶劣,且奸淫幼女多人,社会影响极坏,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故对其一审判处死刑。 来源:
新华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