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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爆炸案”的被告获刑9年
作者:曹叶昌 陈川   发布时间:2004-01-16 16:58:15


    曾于2003年6月15日制造西安“麦当劳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徐永刚,日前被押上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的被告席,因犯敲诈勒索罪和爆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3年6月13日,西安市供电局亮丽公司职工徐永刚写了6封恐吓信,于次日分别投放至西安市麦当劳开元快餐店、德克士民乐快餐店等5处公共场所,信中以爆炸相威胁,勒索对方人民币各20万元。后又给以上两家快餐店打电话,要求其在指定银行账户内存入20万元人民币,称如果不答应,他将引爆已预设在店内的爆炸装置。2003年6月15日,因敲诈未果,徐永刚在家中制造了一枚可定时、触动引爆的爆炸装置,并于当日15时30分左右将爆炸装置安放在麦当劳鼓楼店的男卫生间内,启动引爆装置后逃离现场。15分钟后,爆炸装置爆炸,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案发后,徐永刚于2003年6月18日向佛坪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徐永刚交待,他因买彩票成瘾,欠下20万元的债务,便想靠敲诈搞钱还债。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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