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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商场放炸弹 勒索十万被判刑
作者:张怀刚 张国明 发布时间:2004-01-19 09:46:43
近日,谎称在商场内放置炸弹,勒索10万元现金的尚某,被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03年12月10日,身无分文的尚某发财心切,用自行车和身份证作抵押,从一商店赊了一张209电话卡,妄图打电话敲诈一笔巨款。当日9时许,他窜至东营市西城一大型商场附近,用公用电话给商场经理办公室打电话,称其已在商场内放置了炸弹,并勒索现金10万元。此后尚某在城区更换不同地点用公用电话以引爆炸弹相威胁向商场索要现金。下午1时左右,尚某再次给商场打电话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尚某目无国法,编造在商场内放置炸弹的事实,欲勒索现金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尚某系未遂犯,对其可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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