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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唬儿子失手 误将爱子烧死
作者:桂东   发布时间:2004-01-20 10:13:47


    近日,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父亲不慎点燃稻草,造成儿子烧成重伤并死亡的过失致人重伤案,被告人罗某因犯过失致入重伤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03年7月18日下午5时许,罗某的儿子(11岁)因被其母打骂而生气躲藏在自家牛栏横梁上的稻草堆里。6时左右,从煤矿下班后喝过酒的罗某回到家,找到儿子躲藏的地方叫其回家,在多次劝说责骂后,其儿子仍不肯从稻草堆里下来。罗某为吓唬儿子,便从兜里拿出打火机打着火,不想却无意将稻草点燃了,火势迅猛蔓延,虽经奋力扑救,其儿子仍被烧伤。事后,经送往医院治疗,花费25000余元,但终因无钱医治于2003年8月20日在家中死亡。经法医鉴定,罗某儿子被烧伤面积达42%,已构成重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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