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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案证据不足 被告人当庭释放
作者:沈双武 梅晓凌 发布时间:2004-02-03 09:39:53
日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叶祥权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叶祥权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终审裁定驳回抗诉,维持一审原判。二审宣判后,叶祥权被当庭予以释放。
2002年6月26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对叶祥权故意杀人一案向九江中院提起公诉,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叶祥权在1989年任武宁县彭坪村村长期间,曾因其弟偷树而与彭坪村三组村民发生矛盾。在一次纠纷中,叶祥权又得知三组的叶存诚曾把他父亲打倒在地,于是对其怀恨在心。此后叶祥权辞去村长职务到彭坪小学做代课教师。2001年9月,他见叶存诚之子叶心彬到彭坪小学读书,想起往事就产生了要其断子绝孙的念头。2001年10月初,叶祥权买了一包老鼠药。10月17日晚饭后,他来到学校食堂窗子外,见叶心彬将饭盒和菜缸放在第二格蒸笼里,就趁周围无人之机,将鼠药全部倒入缸里并盖好盖子。次日早饭时,该校学生叶满萍和叶厅向叶心彬要豆角汤喝,叶心彬就从自己菜缸里倒了些汤给两人。饭后,三人先后出现呕吐、抽筋等现象,经送医院抢救,叶满萍、叶厅脱险,叶心彬死亡。经法医鉴定三人均系毒鼠强中毒所致。 九江中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以叶祥权与三组村民十年前发生的矛盾作为该案的起因,认定叶祥权怀恨叶存诚产生杀害叶心彬之念,证据不充分。被告人叶祥权虽然曾经供认去过洪港,但法庭上又翻供,且无其他证据相印证。公安人员带叶祥权到洪港辨认买药地点,叶指向陈树藩的杂货店,但陈树藩在一审法庭上否认卖药给叶祥权,因此认定叶祥权在洪港陈树藩处买老鼠药的证据不足。证人叶莎娜证实叶祥权在饭盒里用手搅动,与死者是吃菜汤里的菜中毒而死不一致,认定叶祥权向叶心彬的菜缸里投放老鼠药的证据不充分。因该案证据不能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故指控被告人叶祥权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根据以上事实,一审法院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叶祥权无罪。 一审宣判以后,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向江西省高院提出抗诉。江西省高院经二审认为,叶祥权虽然在公安机关作了多次有罪供述,但从审查起诉提审时翻供,且当庭否认投放了老鼠药到叶心彬的菜缸里。证人陈树藩也当庭否认了卖了老鼠药给叶祥权。证据之间存在诸多矛盾,不能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锁链,故认定叶祥权故意杀害叶心彬证据不足,依法应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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