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来京致富走邪路 盗卖黄盘千余张
作者:高志海 佟福和   发布时间:2004-02-04 14:47:48


    当你在个别繁华路段或人员比较聚集的经营场所附近行走时,也许会有人突然凑到跟前问:“要光盘吗?什么盘都有”。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两名兜售淫秽光盘的商贩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李洪章上诉,维持一审朝阳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李洪章四年有期徒刑,陈新兵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四千元的判决。

    只有小学文化的安徽省农民李洪章却始终做着致富梦,原想着到京城“商海”闯荡一番,发财致富的他,到京不久便踏上一条自认为“赚钱”的致富路——倒卖淫秽光盘。2002年下半年,他每天利用下班高峰到小区附近进行兜售。不久,又结识了河南省农民陈新兵,俩人一拍即合,一起干起了兜售淫秽光盘的生意。2003年5月28日17时许,两人分别携带淫秽光盘外出贩卖,李洪章在朝阳区一小区附近被抓获,当场收缴302张淫秽光盘,从其暂住地起获94张。陈新兵在一商场附近被抓获,当场收缴光盘762张。

    一审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12月9日判决后,李洪章不服,上诉到北京二中院。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李洪章、陈新兵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均应依法惩处。一审法院所作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