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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农民诈骗197万银行资金案透视
作者:毛彦功   发布时间:2004-02-08 10:45:45


    河南省义马市,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豫西新兴的一座煤城。2001年8月6日,该市公安局接到中国工商银行义马市支行(以下简称:义马工行)紧急报案,于是一起诈骗银行资金197万元的案件逐渐浮出水面。

    197万银行资金被骗

    义马市支行报案称:2001年4月19日该行办理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一份,金额200万元,出票行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农行,出票人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东方食品有限公司,收款人河南金丝猴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河南沈丘县农行。承兑即将到期后,该行通过邮局于2001年7月30日发“委托收款”凭证给漳州市龙文农行,2001年8月6日下午,该行接到漳州市龙文农行电话通知,告知“委托收款”凭证已收到,经审查为假银行承兑汇票。至此,义马工行才如梦初醒,惊呼上当受骗,197.0168万元银行资金被骗走了。

    出狱后黑手伸向银行

    本案中的骗子高相中,是河南省新安县一个年近五十且仅有小学文化的农民,然而他却成功地导演了这场骗局,骗走了义马工行197万余元现金,那么骗子们到底用了什么招数呢?

    1996年的时候,骗子高相中就与原籍新安县的周口人樊西仁相识并合伙上演了一场骗局,结果高相中因犯票据诈骗罪被义马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1998年6月刑满释放;骗子樊西仁这次却侥幸逃脱了制裁。经历了这样一段牢狱生涯的他,却又开始谋划着更大的一场骗局。2000年的时候,他与樊西仁再次取得了联系,张口就让樊西仁给他弄一张300万元的假银行承兑汇票。受命后,樊西仁找到了同伙郭亮、姜守德和朱长文,一场为办假票而进行的接力赛就这样开始了。

    2001年3月29日,自称专门“克隆”假票的王建(在逃)将一张假2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和一份空白合同书交给了几人。剩下的就看怎么把这假票变成可以花的钱了。于是,又一个“热心人”李延军出现了,他带着高相中等人来到了自己原工作单位——新安县工行,准备在这里办理贴现,当被告知还需要原始合同书、增值税发票并报上级行批准后方能办理时,为了防止骗局被识破,他们放弃了在新安工行作案的想法,来到了义马工行,通过熟人关系,没费多大周折, 便于4月19日,开始为高相中、李延军办理贴现。没有增值税发票,没关系,随后补上;没有原始合同,也没关系,有空白合同就行,没有在义马工行开户,也没关系,我们帮你找背书单位;只要你老李、老高敢保证这张票不假,我们就敢给你办,该行的有关人员还亲自执笔为两人写下了一份保证书,随后两人在保证书上签了名。最终,扣除298320元贴息后,197.0168万元便顺顺当当地汇到了新安县高相中的私人账户上,几人分赃后,便开始大肆挥霍。至2001年8月6日案发,公安机关仅追回赃款46万余元,尚有150余万元赃款未能追回。

    值得一提的是,幸亏该案及时案发,否则高相中手中的另一张320万元假银行承兑汇票也许在义马工行又能贴现成功了,因为该行已经对这张票“验过”,并称该票不假,只是需要补齐票面的行号即可。

    案犯庭审后自述

    2003年4月16日,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义马市对这伙骗子进行了公开审理,面对着三门峡市金融系统赶来旁听的300余位代表,曾经做过周口铁路工行副行长的被告人姜守德,还有曾经做过新安县工行保卫科长的李延军以及被告人朱长文,都做了一段意味深长、发人惊醒的陈述。  

    被告人朱长文庭后递交了一份“假承兑何以得逞,银行应负主要责任”的陈述材料,他在其中写到:义马工行在办理贴现时,严重违反《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玩忽职守、违规操作,对造成这次恶果有其不可推卸的责任。责任一、未对高相中进行资格审查,责任二、高相中无资格在义马工行开具基本账户,也就无权办理贴现业务。责任三、办理贴现业务时,高相中无增值税发票,就意味着是虚假贸易,是假合同,义马行应该拒绝办理。责任四、义马工行在查询时如同儿戏,仅发一封电报。目前各地银行通行的做法是派专人持票到出票行当面查询签字盖章。此外还可发传真查询,对方从传真件上通过看填写字迹和印章的位置,便可一目了然辨出真伪。另外还可上网电子汇兑查询等,这些查询办法都能轻而易举地使假票现出原形。责任五、义马行违反有关规定,把197万余元贴现款转入高相中在新安县的个人账户,致使大额款项流失而难以挽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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