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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六旬老父枪杀不孝子判刑7年
作者:陈华英 李爱军 发布时间:2004-02-12 09:04:41
年过花甲之年的曾某,因为一时的愤怒,竟然开枪欲射杀自己的亲儿子。日前,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七年。
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傍晚,曾某回到家后,见其儿子与其妻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儿子出言不逊,辱骂并扬言要掐死母亲,站在一旁的曾某立刻怒从心起,遂拿起鸟(猎)枪对其子开了一枪,子弹正打中其儿子的左眼,随后,曾某又用竹棍朝其子头部猛击,经鉴定,受害人伤情已经构成重伤。案发后,曾某主动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件因家庭纠纷引起,被害人在案件的起因上也有过错,结合其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决定对曾某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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