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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造假出生证 包庇儿子逃刑罚
作者:吴永红 发布时间:2004-02-13 10:17:11
儿子盗窃,母亲包庇,结果母子两人均被判刑。近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包庇案,被告人张爱梅为了使犯罪的儿子不被判刑,竟然为儿子出具未成年的假出生证明,结果弄巧成拙,她也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张爱梅系焦作市山阳区一名无业妇女。2003年2月,其子曹杰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之后,张爱梅不是深挖儿子的犯罪根源,而是想方设法为儿子开脱罪责,逃避法律制裁。经他人提示,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不予刑事处罚,就是说只要找到证据证明曹杰在实施盗窃行为时不满16周岁,儿子就不会被判刑。于是,张爱梅到原藉河南省辉县市吴村镇五冲河村,利用欺骗手段取得了该村户口协管员的信任,为其子曹杰出具了1988年9月14日出生的假证明,然后,张爱梅又拿着村委会的出生证明在辉县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办理了假户口。2003年6月,曹杰因犯盗窃罪被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判刑后,张爱梅用假户藉证明包庇其儿子,为曹杰上诉。最终,法院经过调查,揭穿了张爱梅的慌言,她也落入了法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爱梅的行为已构成了包庇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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