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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缝衣针钉入情敌头部罪犯被判死刑
作者:毛彦功 吴革宇 发布时间:2004-02-13 11:58:10
2004年2月10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豫西卢氏山城的被告人申振山用缝衣针钉死他人一案做出判决,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申振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申振山与同村村民陈万友的妻子王某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2003年7月3日早晨6时许,申振山窜至陈万友种天麻的地方,趁其不备,用木棍朝陈万友的头部猛击两下,又用双手掐住其脖子,然后狠毒地用缝衣针钉入陈万友头部,致其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陈万友因钝器作用致颅脑严重挫裂伤,顶、额、颞骨粉碎性、凹陷性骨折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申振山为达到与她人长期通奸的目的,以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作案手段特别残忍,依法应予严惩。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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