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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菜农出售“毒蔬菜”被判刑
作者:张周来 谢大明 发布时间:2004-02-20 16:16:11
广西梧州市苍梧县一菜农因出售残留有农药的“毒蔬菜”,致使33人食物中毒,近日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元,没收所得赃款。
年过6旬的菜农梁秀芳是苍梧县龙圩镇人,2003年5月10日梁秀芳在自家菜地里摘了6公斤左右的空心菜到市场上销售。由于此前她为了除掉蔬菜上的虫害,曾给这片地里的蔬菜喷洒了乐果和敌百虫两种农药,当天食用了她销售的蔬菜以后,有33人发生食物中毒,幸亏抢救及时,才避免了人员死亡事故的发生。 2003年12月3日,苍梧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一审判处梁秀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4元,没收所得赃款,梁秀芳不服,提出上诉。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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