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特别策划:少女日记成线索 抚顺2·29绑架案告破
作者:张国斌   发布时间:2004-03-05 09:04:41


经过24小时的紧张奋战,凭借周密的侦查和快速出击,辽宁省抚顺警方于2004年3月1日21时许,成功侦破了一起特大绑架、抢劫、强奸案,一举将涉案的三名绑匪全部抓获,并成功解救了两名被绑女青年。

  18岁的李梅居住在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目前正在抚顺某中专学校上学。2004年2月29日,向往常一样去上学的她却没有按时回家,一家人围坐在饭桌前焦急的等待着孩子归来。这时电话突然响起,孩子的爷爷急忙拿起听筒,可是里面却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声称李梅已经被绑架,要家属准备30万元人民币赎人,并且不准报警,否则“撕票”。李梅的母亲很快从慌乱中冷静下来,决定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

    通过与绑匪进行周旋,警方了解到被绑架的不仅仅是李梅一人,还有她的同学王艳艳。就在案件侦破线索几近枯竭的时候,民警在李家发现了被害人李梅的日记。而就是这本日记为案件侦破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日记中,李梅记述了其在上网时曾结识了一名叫“赵哲”的新宾县男子,并与“赵哲”的两名朋友“汪洋”和“王浩”在站前枢纽站附近的一足疗屋逗留过的情况。这一简短的叙述,迅速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注意。

  通过对几十家足疗屋的详细走访,3月1日中午,民警获得了一个新的线索,据某足疗屋老板介绍,曾经有三名年轻人经常到此逗留,这几人在东州平山地区租了一处平房,在那里暂住。

  与此同时,另一路侦查民警反馈,绑匪也曾在平山地区出现,由此看来,王浩等人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3月1日下午4时,警方开始在绑匪及人质所在的位置布控警力,将该平房团团围住。为了不打草惊蛇,确保两名被绑架女青年的安全,侦查员没有立即行动,潜伏在平房周围。

  当晚8时许,平房内走出一名男子,侦查员佯装此地居民,尾随其后进入了附近一家小卖店,趁该男子不备,将其牢牢按住。经讯问,该人正是绑匪之一,名叫汪洋。据其交待,共有三名绑匪,此刻房内有一人,另一人已经在白天时候就离开了。随着一声令下,民警们冲入房内,当场将绑匪赵哲抓获,正捆绑着手脚的两名女青年也成功获救。就在此时,乘出租车欲返回平房处的王浩也落入法网。

  经初步审讯,三名绑匪系通过上网聊天与被害人李梅相识。几次聊天,他们感到李梅家境富裕。经密谋后,他们于1月27日从新宾县窜至市内,并在东洲区平山地区租住一平房,开始着手实施绑架犯罪。2月29日,他们与李梅约定中午在市内见面。李梅就邀其同学王艳艳陪同赴约,不料一进入屋便被三名绑匪用事先预备的胶带等物品捆绑,而后将身上携带的现金洗劫一空。当晚,两名年轻的女孩先后被奸污。三名绑匪得手后,开始打电话向李家勒索现金30万元,并谋划勒索成功后杀人灭口。

  日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本案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都是年龄相仿的年轻人,她们由于对他人的轻信给自己带来了久久不能愈合的创伤。与此同时,这又是一起因网络交友、会面而引发的案件,使我们不得不再次思考这个问题……

    声明:中国法院网“特别策划”稿件,未经本网特别授权,任何媒体(含已经取得常规许可的合作媒体)不得转载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