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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半仙变人贩子 卖女婴被判重刑
作者:李秀娟   发布时间:2004-03-11 11:38:49


    日前,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拐卖女婴案,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艳平、唐圣、段新根和郭玉霞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两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2002年冬,广西兴安县界首镇妇女李艳平在桂林公园门口给人算卦时,认识了同靠算命挣钱的全洲县安和乡人唐圣。李艳平邀唐圣一起往河南辉县送女婴,共同分钱,唐圣见有利可图,欣然同意前往。随后,二人抱一女婴从广西坐火车来到河南辉县,经辉县常村镇妇女郭玉霞介绍,以3600元价格卖掉女婴。从中尝到甜头的李艳平和唐圣从此相勾结,妄想通过拐卖女婴发家致富。从2003年春至同年10月27日,两人先后两次从广西往河南辉县拐卖女婴3名,由辉县农民段新根负责联系买主。10月27日,几人再次谋划贩卖行动时,在郑州火车站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艳平、唐圣、郭玉霞和段新根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四人的行为给被拐卖女婴的家庭带来了灾难,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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