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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索欠款竟绑架 债未要成触国法
作者:小乘   发布时间:2004-03-23 13:45:59


    有了债务纠纷,不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解决,而是将对方的儿子劫持。日前,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吴立拘役三个月。

    因合伙做生意,马某欠下吴立一笔债务,但却总找借口不归还。于是,吴立决定采取行动,教训一下马某。2003年4月27日,他伙同张某(另案处理)等,驾车来到马某儿子就读的小学,以其父亲生病为由将孩子骗到车内,然后将其劫持到山东峄城区自己姐姐的家中,限制其人身自由90小时。26日凌晨,马某儿子趁几人熟睡不备之机,逃回邳州。29日,公安人员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很快将吴立等人捉拿归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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