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梧桐成材待砍伐 归属纠纷告邻家
作者:徐红展 郭益民   发布时间:2004-03-25 14:21:47


    梧桐树已经成材,在砍伐时却因归属问题引发了一场邻里纠纷。3月23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梧桐树被判归孟新昌所有,闫献智不得阻拦原告砍树。

    事情还得从二十年前说起。那时,孟新昌家的原宅与同村闫献智家的宅院相邻,两家关系也处得非常好。在原宅居住时,孟新昌在屋外栽了几棵梧桐树。1986年,因为另划宅基地,他迁出原宅,但栽种的桐树依然在原地生长。因各种原因,最后只剩下一棵树存活下来。

    2003年10月29日,孟新昌找人帮忙,准备砍伐这棵梧桐时,闫献智却出来阻拦,称该树应该归他所有,双方争执不下。之后,经村里多次调解无效,孟新昌起诉到郑州中原区法院。

    中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所争执的树木,在村委会调解时,闫献智曾表示同意让孟新昌砍伐,说明其当时对该树归孟新昌所有已予确认。另一方面,孟新昌提供了证人及村委会证明,均证明该树系其在老宅居住时所栽,故对梧桐树归孟新昌所有的事实予以认定。

    一审宣判后,闫献智不服,提出上诉,被郑州中院驳回。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