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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今日宣判两起聚众赌博案
作者:智勇 洋洋   发布时间:2004-04-05 10:23:05


    有些人总认为赌钱娱乐,无伤大雅,殊知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已经触犯法律。4月5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被告人谭某2003年8月底联系多人(均被劳动教养)来京,协助他人在西城区宏茂胡同36号开设赌场,被警方抓获。被告人杨某2003年1月至2月间,在西城区西乔宾馆经营的哈尼酒吧内,向他人提供场所,多次开设“百家乐”赌场,聚众赌博。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人均未意识到赌博的严重性,或是协助他人开设赌场,或是替赌场干活,最终触犯了刑律,应依法予以惩处。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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