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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焚山法无情 老翁拄杖受审判
作者:蒋垠飞 李元洪 发布时间:2004-04-05 10:50:14
近日,湖南省中方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两起森林失火犯罪案件。两位老汉拄着拐杖出庭受审。被告人周庆云和曾宪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和一年。
76岁的老汉曾宪文,是中方县炉亭坳乡炉亭坳村农民。2004年2月16日上午,他来到本村“枫坡落”的自留地里,未采取任何防火措施,直接用打火机点燃堆好的茅草堆,忽遇大风引起山林火灾,烧毁林地279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3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曾宪文无视国家森林法律法规,在未采取有效防火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在林区违章用火,过失引起山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已构成失火罪。为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在此之前,今年已68岁的被告人周庆云也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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