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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遭拒动恶念 村主任炸药灭情敌
作者:漆慧兰   发布时间:2004-04-12 11:02:50


2004年4月9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爆炸犯罪被判处死刑的陈伟荣,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爆炸犯陈伟荣,男,原系宜丰县黄岗乡某村村主任。2001年以来,陈伟荣与黄某一直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并多次提起与黄某结婚,但遭到拒绝。为此,陈伟荣遂产生杀害黄某丈夫廖永红的恶念,并纠集张丰刚(被判有期徒刑10年)商议用爆炸方式炸死廖永红,张丰刚表示同意,并提供了两只电瓶。

    2003年6月6日晚,陈伟荣在家中用私藏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及电瓶制作了两只炸药包,其中一只掺入了30余粒钢珠。同月9日上午,他来到廖永红在宜丰县城的租住处,将装有钢珠的炸药包挂在廖永红住房的门拉手上。离开现场后打电话给张丰刚,要其待宜丰的炸药包爆炸后将另一炸药包放到潘某家门口去。

    当日17时30分许,廖永红和堂弟廖建平回到住处,廖永红把挂在门拉手上装有炸药包的塑料袋拿进房内,当其打开塑料袋中盒盖时发生爆炸。廖永红被炸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廖建平被炸伤。张丰刚得知廖永红被炸死后,因害怕而将准备放到潘某家的炸药包丢弃于黄岗河里。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爆炸罪判处陈伟荣死刑。宣判后,陈伟荣不服,提出上诉。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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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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