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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利君沙”维权状告“亿君莎”
作者:冯刚 发布时间:2004-04-19 11:46:47
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西安利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安特卫康健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由于原告利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著名制药企业,涉案商标“利君沙”为全国驰名商标,因此本案引起了一定的关注。
西安利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诉称,陕西省西安制药厂注册了“Lijunsha”和“利君沙”商标,并转让给原告独家使用。原告发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亿君莎”红霉素在主要成分、适应症和功能主治等方面均与原告生产的“利君沙”相同。被告销售的“亿君莎”琥乙红霉素和“亿君莎”阿莫西林胶囊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商标专用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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