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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弃大学录取通知 邮政局赔偿万元
作者:程振立 发布时间:2004-04-20 10:45:13
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调处了徐州地区首例通信自由权纠纷案,被告徐州某邮政局被判一次性赔偿原告韩垒、韩文凤两人1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南京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给本案原告二人寄发了“物流管理自考本科”录取通知书。由于信件不是采用挂号信寄发的,到达邮政局后,投递员甘某根据“经验”判断这封信是非正规的大学寄来的,纯属为了赚学生的钱,便自作主张将信件丢弃在邮政局后院墙拐角。 9月17日,原告韩垒的叔父偶然中发现了自己女儿韩文凤和侄子的两封大学录取通知书被丢弃在邮局后院,并已错过了入学时间,遂找到邮政局理论,协商未果后,二原告将邮政局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上述赔偿协议。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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