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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突然飘硫酸 无辜孩童被烧伤
作者:聂永强 孟海潮 王卫东   发布时间:2004-04-20 14:53:21


    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硫酸烧伤儿童案件。受害人的父母在找不到真正肇事者的情况下,将出事现场附近的8户居民及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诉至法院。法院在立案查证后,依法将涉案的5套房屋保全扣押,同时确定为被告的还有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

    2003年8月27日下午4时许,住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区年仅3岁的张某和小伙伴正在邻近的某生活小区29号楼下玩耍,突然从该楼的东侧空中飘来一股浓硫酸,正好落在张某身上,当场将其烧昏在地。得知情况的张某父母立即将其送到附近的三门峡市冶炼厂卫生所进行抢救,由于伤情严重,先后转入三门峡市人民医院和驻马店解放军159医院烧伤科治疗,经诊断,浓硫酸造成张某面部、颈部、胸背部等大面积的三度伤残。为此已做了两次手术的张某伤情依然严重,今后仍需多次调整治疗。张某的父母均系农民,为给孩子治伤已花去3万余元,而在多次寻找不到真正肇事者的情况下,无奈于2004年4月1日,他们将出事现场附近的某生活小区29号楼的8户居民及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心诉至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受理了此案,并为受害人提供了法律救助及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立案后,为确保案件审结后能够顺利执行,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现场调查走访,于4月13日将涉案的5套房屋依法进行财产保全并扣押,同时将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心也确定为被告,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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