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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纠纷互不相让 中学生斗殴致伤
作者:裴梅玲 李曼曼   发布时间:2004-05-11 15:01:54


    一起因踢球撞碎窗玻璃而引发的在校学生斗殴致伤案,近日,在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王某(未成年人)赔偿原告三千元。

    王某和张某系同校学生,原本互不相识,一次小小的意外让这两个人结成了冤家。2002年9月,王某在校园里踢足球时,由于用力过猛,将球踢到了张某所在班级的窗户上,只听“哗”的一声,整块玻璃被踢得粉碎,王某见闯祸了,便前去道歉,可谁知张某却不依不饶,联合班上的几名同学对王某进行奚落,于是两人发生争吵,并被同学劝开。事后,王某总觉得自己在同学面前威严尽损,为了挽回所谓的面子,2003年5月30日16时许,当张某正在学校打扫卫生时,王某纠集数人将张某拉至校园南部进行殴打,致使张某全身多处受伤。于是,张某在其父母的代理下,向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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