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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打架本小事 大人插手代价大
作者:张军 吴涛   发布时间:2004-06-11 16:38:52


    将小孩之间的“战争”扩大到双方家庭之间,引发了一场悲剧。6月10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玉兵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1998年3月,因两家小孩打架之事发生纠纷,程松平将朱海燕打伤。同年5月16日早晨6时许,朱海燕之夫何玉兵到程松平家讨要医药费未果,即回家将一把菜刀别在腰间,手持一把铁锹再次来到程家,与手持一把铁叉的程松平发生打斗。何玉兵之兄何玉平出来劝解,二人就扔掉手中的铁锹和铁叉后又扭打在一起并倒在地上,何玉平上前将二人拉开。二人从地上站起后,何玉兵用菜刀朝程松平砍了一刀,尔后逃离现场。程松平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2003年12月30日,何玉兵到襄樊市公安局昭明派出所投案自首。

    汉江中院认为,被告人何玉兵因家庭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后,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投案自首,认罪服法,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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