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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公安局长帮助罪犯逃避处罚被判
作者:屈明光 发布时间:2004-06-12 11:51:37
果联高身为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却知法犯法,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牟定县人民法院近日以涉嫌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果联高有期徒刑2年。
犯罪嫌疑人果联高,男,38岁,彝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任楚雄州牟定县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因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于2003年10月16日被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0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0日被依法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果联高在担任牟定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对群众反映、举报陈继高等人乱砍滥伐林木涉嫌犯罪的问题,不仅不依法进行查处,反而经常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打招呼。2003年5月23日,楚雄州森林公安局通知果联高,要其对陈继高等人乱砍滥伐的问题进行调查,果联高在接到州森林公安局的电话通知后,未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就直接通知被举报人陈继高到县森林公安分局刑侦治安队办公室谈话,导致举报材料泄密,致使举报人遭被举报人陈继高报复。 在州森林公安局对盗伐林木问题进行查处期间,果联高还经常与被举报人通电话,告诉其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帮助陈继高逃避刑事处罚。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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