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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钻石”专骗的姐 6贵州骗子被判刑
作者:陈实 发布时间:2004-06-18 16:48:34
今天,用玻璃珠当钻石专骗京城女出租司机的六名贵州骗子,被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并处罚金。
杨进、谭宗华、杨昌江、李伟、龙江、游光贵等六人同是贵州老乡,2003年10月底至12月之间短短两个月,他们利用假钻石在北京各区县先后行骗六起,诈骗金额高达11万1千余元。由于胆小,害怕行骗失败无法脱身,他们并不敢骗男性司机,而是将行骗对象锁定在那些女出租司机身上。 杨进等人的手段说来也不新鲜:通常由两三人共同设局,一人先打车,在车上假意与同伙联系买卖钻石业务。双方约好在银行附近见面,然后拿着钻石去银行“鉴定”。经“鉴定”证明是真钻石,但由于没有完备手续而无法买卖。为证明他们行为的真实可靠,还有一人专门穿着制服冒充税务局或银行的人配合他们。因为所有的这些对话都是当着司机的面说的,所有经过这一番前期准备后,骗子便于开始与司机(全部为女司机)商量,愿不愿意一起出点钱把这“宝石”买下来?在骗子们的花言巧言和赚钱机会的吸引下,受害人大多经不起诱惑而落入骗子的圈套。她们有的回家拿钱,有的甚至把身上所有的值钱物品都交给了骗子。这些钱在很短的时间内都被骗子们挥霍一空。 房山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进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谭宗华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五千元。被告人杨昌江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被告人李伟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龙江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游光贵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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