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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听从领导 换来三年徒刑
作者: 姚金华 邱海泉   发布时间:2004-06-22 08:30:08


    盲目听从领导挪用公款22.3万元,给领导使用和赌博而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曾小健,被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该判决已于6月19日生效。

    曾小健是南丰县某镇计划生育小组出纳。同案被告人危某是南丰县某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计划生育工作。危某为了个人使用和赌博挥霍,于2003年4月11日至2003年10月24日期间,陆续向曾小健借用其保管的计划生育款总计人民币22.3万元,还向该镇计划生育小组其他干部分别借公款15万元,总计37.3万元,其中有3万元未及使用被追缴,其余大部分被危某用于赌博。案发后,危某退清了全部赃款。

    江西省南丰县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危某在本案中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曾小健在本案中起了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曾小健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改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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