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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抢走亲生儿 为求监护诉法庭
作者:张尊敬   发布时间:2004-10-15 08:32:18


    丈夫刚刚去世三天,婆家的人就大打出手将亲生儿子抢走,孩子的母亲李某在万般无奈之下将昔日的公公一家告上了法庭。目前,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监护权纠纷案件。

    李某与邵某经人介绍认识,经过深入的相处了解,2001年两人终于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不久,李某生下一男孩。孰料“天有不测风云”,今年年初,邵某出车祸离开了人世。就在丈夫去世的第三天,依照当地农村的风俗,一家人到邵某的坟上圆坟。事毕,李某欲带孩子回老家,而这时婆家人怎么也不同意她把孩子带走,同时要求李某在婆家守侯一段时间再走。李某当即表示自己要带孩子离开的意愿。在要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公公邵某指挥四个子女将孩子强行从李某的怀里抢走,并扬言李某可以走,但孩子必须留下。任李某怎么解释、哀求,邵家就是不同意将小孩还给她。后李某报警,经公安机关调解未果。李某遂将昔日的公公一家告上法庭,要求将孩子交给自己抚养,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3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邵某一家在明知李某系孩子的合法监护人的情况下,强行使小孩脱离李某的监护,侵犯了李某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对此,邵某一家存在过错。同时,邵某一家的行为给李某的精神造成了一定的损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此损害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此,法院判决邵某将孩子送交李某,其他人不得阻碍,同时赔偿李某精神损失费1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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