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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判决结果 报复打伤法官
作者:李永超 发布时间:2004-11-04 13:31:28
11月3日,报复打伤法官的农民陈才,被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
10月2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张良人民法庭副庭长、全国民调先进个人郑留生同志在法庭值班期间,张良镇李庄村农民陈才因其欠款一案由郑庭长判决而来到张良法庭闹事。陈才对郑留生庭长连声辱骂、殴打,致郑留生同志昏迷并被送往医院诊治,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对此,法院研究决定,陈才的行为已构成妨碍民事诉讼而对其依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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