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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继母翻脸 34万借款索要无门
法院认定借条真实有效 判决继母如数归还
作者:孙健峰   发布时间:2005-05-24 08:31:26


    年近50的宋女士将34万元借给父亲和继母作生意,孰料父亲去世后,继母却拒绝归还此笔钱款。无奈之下,宋女士一纸诉状将继母告上了法庭。日前,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决宋女士的继母归还原告宋女士借款34万元。

    5年前,宋女士的父亲和继母突然不期而至,原来父亲欲做生意急需34万元资金周转,宋女士碍于父母的情面,和丈夫商量后把丈夫原准备进货的34万元全部借给了父母应急。事后,宋女士多次催讨,但是父亲却一拖再拖。

    2001年,宋女士的父亲突遭车祸,没有留下任何遗言便撒手人寰。在办理完父亲丧事后,宋女士便向继母提及了34万元的借款,继母一口承认,并以自己的名义写下了借条。宋女士满心以为这下34万元有了着落,却没料到之后继母对还款之事只字不提。宋女士拿着借条多次催要,但是继母却翻脸说这份借条是宋女士在其父亲去世后不久,趁其继母悲痛、神志不清的时候胁迫、利诱她写的,死活不肯承认这笔借款。宋女士百般无奈之下,将继母告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她是在受到原告威胁、利诱的情况下出具该借条的,因此对该借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与本案的关联性予以认定;同时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该34万元欠款是其丈夫生前的个人债务,因此,按照法律的规定她应当负有连带清偿义务。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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