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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民毁损少林寺僧房梁柱
作者:郭丛生 张建海 发布时间:2005-07-01 10:49:45
嫌寺院建房占用了田间道路,2村民伙同他人故意将僧房毁坏,7月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郭振宏、张占清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4年12月7日,登封市少林办事处少林村村民郭振宏与张战清,以少林寺院建造僧房占用了本组村民田间生产道路为由,与本组其他村民来到少林寺院西墙外,将该寺院西僧房工地上的3根水泥柱子和1根挑梁毁坏。经鉴定,被毁坏的水泥柱子和挑梁共价值4892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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