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行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大学毕业没工作 河南女大学生状告政府被驳回
作者:周跚   发布时间:2005-07-18 14:15:35


    法制日报的消息称,7月1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大学生诉政府不履行安置职责案,判决驳回了原告姚某的诉讼请求。

  姚某今年26岁。1999年她考入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学习。2001年7月,姚某从该校毕业,持毕业证到三门峡市教育局报到,后人事关系又转至义马市教育体育局。随后,姚某多次到义马市政府、义马市教育体育局要求为其分配工作。一直等到2004年3月15日,义马市政府以《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的形式决定对2001年后的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姚某眼看自己工作无望,遂以三门峡市教育局、义马市政府、义马市教育体育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他们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做好2001年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之规定,并轨生和电大普通专科毕业生就业继续坚持不包分配、双向选择的改革方向,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姚某的《高考志愿表》“计划形式”栏目中有其本人填写的“并轨”两字,故其应属于并轨生,所以应通过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途径就业。三门峡市教育局、义马市人民政府、义马市教育体育局没有为其安置工作的法定职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法制日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