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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委托调查工作苏州一私人侦探被判返还定金
作者:许惠珍 金敏婷   发布时间:2005-11-03 09:29:08


    苏州的李欹(化名)委托某“市场调查事务所”帮其调查欠款人资产情况,却未达目的。他认为该所高侦探工作不力,于是将其告上法院。11月2日,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以调解形式审结了这起委托合同纠纷案,高侦探将5000元定金退给了李欹。

   许某在生意往来中欠了李欹50多万元。3年来,李欹为催讨该笔欠款和许某交涉了多次,可许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2004年8月,许某突然不知所踪。李欹托人四处打听许某下落,但均没有结果。一次朋友聚会中,李欹认识了某“市场调查事务所”的高侦探,高侦探表示自己在这方面比较专业,肯定可以将欠钱的许某找到,并且还能发现其资产藏匿情况。

   2004年9月23日,李欹与高侦探的“市场调查事务所”签订了委托调查合同。合同约定:“市场调查事务所”负责寻找许某下落,并了解其资产情况,便于李欹通过合法途径将借款收回。约定的调查期限为180天,调查结束后费用为8.6万元。按约定,李欹当场支付了5000元的定金,高侦探表示如半年内没有效果,他们将退回定金。半年后,该“市场调查事务所”没有给李欹带来任何消息。于是他找到高侦探,要求退回5000元定金,但高侦探认为调查已花费了不少费用,不愿退回定金。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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