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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宅改商用 百旺家苑众业主诉求复原
作者:冯雯雯   发布时间:2006-02-17 10:56:34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受理一起28名百旺家苑东区业主状告北京蜂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一案。此案涉及底商私自改建房屋结构和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监督义务。

    原告诉称:被告北京蜂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对其购买的百旺家苑东区1号楼的房屋进行装修时,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将底层与二层之间的楼梯截断架起楼梯,将室内的原有结构改变的面目全非,主体结构遭到严重破坏,另外还将原厨房的位置改为卫生间,并将户门外移,侵占公用部分面积,将普通住宅改为商用办公,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被告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在明知其没有施工许可证还允许其施工,没有尽到监管监督的义务,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恢复原结构、排除隐患;被告北京蜂珍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按房屋性质使用房屋;被告长城物业管理股份公司北京分公司履行其监督义务。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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