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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与图册不配套 研究所状告出版社
作者:李鹏   发布时间:2006-02-24 09:12:59


    2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状告星球地图出版社不正当竞争一案。

    原告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诉称,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著的《地理七年级(上册)》,是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该书由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享有著作权。该书已于2004年7月,由大象出版社面向全国出版发行。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地理教材应配有地理图册,为此,地质出版社地图编辑一室与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合编《地理图册七年级(上册)》,该配套图册已于2005年5月由地质出版社发行。

    《地理七年级(上册)》现已成为河南等省中学生的使用教材。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以及教材使用目的,上述使用教材的中学生亦应配套使用相应的地理图册,即《地理图册七年级(上册)》。

    而星球出版社在未经国家教育部审批的情况下,非法编制出版《地理图册七年级(上册)》,并在河南省以每册3.38元人民币的价格对外出售。显然,被告的行为是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行为也致使仁爱教育研究所编著的配套地图册在河南省无法销售。

    同时,被告开发的地图册未经合法立项和教育部批准,故其地图册是非法出版物。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10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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