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年内拒缴罚款53次
违章者被杭州五个交警大队告上法庭
作者:辛 成   发布时间:2006-05-12 09:09:33


    河南人付保海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浙江省杭州市江干交警大队等处以行政处罚共计53次,但每次他都拒绝缴纳罚款。为此,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干大队、拱墅大队等五个大队联合到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付保海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2.7万余元。今天上午,这批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

  2004年11月21日至2005年10月31日期间,被执行人付保海因走禁行线、闯红灯等在本市各区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先后被交警部门共计处罚53次,每次罚款为50至100元不等。但付保海每次都没有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按期缴纳罚款,也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干大队、拱墅大队、余杭大队等五个大队联合向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罚款共计4870元,逾期履行的加处罚款2.2万余元。

  另据承办法官介绍,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