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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照料卧病丈夫计次收费半月1万现金结账
闪电结婚感情浅,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作者:徐雄 发布时间:2006-08-01 08:58:07
八旬老翁病卧病在床需人照顾,可老伴却在服侍丈夫后要求按次数收费,半月费用竟达1万余元,于是老翁愤而提起离婚诉讼。日前,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原告郑某和被告施某离婚。
83岁的郑某是永川某煤矿退休工。2000年老伴死后,郑某的身体一直欠佳,其膝下的4个子女都在相隔数百公里外的地方工作。为了有人照顾自己,2004年初郑某经人介绍,与68岁的施某再婚。今年4月,郑某突然病倒,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都要靠人帮助,妻子施某前往医院照顾。半月后,施某开口向郑某要1万元的护理费。 施某认为,洗衣服、洗澡、搀扶其上厕所等都应该按次数给钱,每半月一次现金结账。郑某认为,施某与自己是夫妻关系,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拒绝了施某要钱的要求。于是施某将郑某丢在医院不管,再也不服侍他了。郑某在多次催促施某到医院去照顾他都被拒绝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施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和施某经人介绍闪电结婚,且结婚前已说明让施照顾自己的病痛,施某却要收钱,这说明双方尚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遂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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