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妯娌不和双双跳河 生还者赔偿2万
作者:骆国琴   发布时间:2006-10-10 14:04:01


    两妯娌发生口角负气跳河,后一人死亡,一人被救,死者亲属遂将生还者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日前,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杨某赔偿死者亲属魏某部分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2.4万元。

    2004年11月4日,付某之妻魏某与付某弟媳杨某因家庭琐事争吵,魏某在争吵中说杨某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引起杨某之夫怀疑并殴打了杨某。杨某一怒之下拉魏某一起在附近的小河边以跳河方式作个了断,两人相互抓扯对骂到河边后双双跳进河里,杨某被闻声赶来的村民抢救脱险,魏某则溺水身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杨某与死者亲属在村委会和长辈的主持下达成赔偿部分损失的协议,但杨某仅支付1300元后未再按约履行,付某遂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法院审理认为,魏某溺水身亡系魏某与被告杨某共同过错所致,故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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