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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燕莎商城所售文胸卷入专利权纠纷
作者:何暄   发布时间:2006-11-07 14:00:31


    因认为侵犯了自己“开敞式文胸”实用新型专利权,王女士将北京东方雅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庭。

    原告王女士诉称,2002年10月28日,原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开敞式文胸”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于2003年9月17日授予原告专利权。但后来原告发现北京东方雅迪贸易有限公司制造的S331花纹胸托、S20151系带胸托、S20144蕾丝花胸托、S20159浮雕花胸托、S326蕾丝边胸托五款文胸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并在北京燕莎友谊商城有限公司大量销售上述侵权产品。故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10万元经济损失。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诉状副本送达二被告后,北京东方雅迪贸易有限公司以王女士的专利权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要求宣告王女士的专利权无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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