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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背上不良信用记录 客户告银行侵犯名誉权
作者:石岩 发布时间:2007-05-22 10:14:28
由于自己莫名的进入了银行系统的“黑名单”,近两年来,姚先生的住房贷款申请、信用卡申请、购车贷款申请屡屡遭到银行的拒绝。近日,姚先生一纸诉状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该银行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个人信息系统的不良记录,并赔偿名誉损失10.43万元。 原告姚先生起诉称,近两年,原告通过银行系统办理住房贷款、信用卡和购车贷款屡屡遭到银行的拒绝,对此,原告非常不解。于是,原告到银行系统进行查询,发现原告个人在银行系统有不良贷款记录。该记录显示2004年5月25日原告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支行贷款购买了一辆车,并且屡次逾期还款,为此原告被银行列入了“黑名单”。然而事实上,原告根本就没有买过这辆车。之后,原告又去车辆管理所查询,得知根本就没有这辆车,为此原告感到非常气愤。原告多次与该银行联系解决此事,该银行也承认错误,但却迟迟不予解决。 据悉,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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