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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承诺未兑现 消费维权双倍偿
作者:王莉 发布时间:2007-06-13 15:49:36
消费者到某商家购买电视,商家承诺附送耳机,结果未能实现送赠品的承诺,消费者认为被欺骗,愤怒之余起诉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赔偿耳机价款。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芳(化名)诉称,今年3月,原告到某连锁商家购买电视,该商家的雇员向原告推荐某彩电,并承诺厂家有赠品赠送,是一个价值200元左右的耳机。原告认为自己刚好需要耳机,就没有去其他商场逛而直接购买了该牌子的电视。待交完钱后,却被告知耳机没有现货需要等待。无奈之下,只能等待,之后原告去该商家索要耳机3次均未得到答复。原告认为自己受骗上当了,于是起诉至法院要求该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赔偿耳机价款400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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