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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开警示牌造事故多人死亡 五责任单位赔偿80万
作者:张正友 蒲瑶 黄超   发布时间:2007-08-16 15:44:26


    本田轿车从天降 桥下工人惨遭殃

  “强强的后半生将怎么办?我们夫妇以后又怎么养老?如果我们夫妇不在了,谁又来照顾瘫痪儿子一生?这一切又该怨谁?”8月13日,50岁的黄其义从息烽县人民法院拿到儿子黄强的伤残赔偿一审判决书时,禁不住老泪纵横。

  黄其义声音嘶哑地说,儿子今年才刚满20岁,2000年时,夫妇俩带着年仅13岁的他从老家四川省宜宾县迁入贵阳市黄家湾路8号租房居住,本来想一家人在这里从事废品回收生意,日子会过得好一点,将来再给儿子娶上一房媳妇,自己夫妇就能平安的安享晚年,然而现在,这一切都因为这场车祸化成了泡影。

  黄其义清楚记得,儿子黄强是去年5月24日上午9时在息烽县境内贵遵公路小寨坝收费站立交桥下,为贵州众品建筑物拆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品公司)回收钢筋作业时,被一辆本田轿车从9.7米高的桥面截断处坠落下来砸伤的,在送至息烽县小寨坝镇卫生院做临时治疗处理后转送至息烽县医院住院治疗3天,后因伤情较重又转至省医住院30天,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90066.19元(含专用医疗沙滩椅90元)。医生介绍,如果没有奇迹发生,黄强的后半生将会永远躺在轮椅上度过。

  祸因:交通警示牌被移动

  事后黄其义得知,车祸当天翻下断桥砸中儿子的贵G71286本田轿车属于贵州关岭县电力公司,当时车上共计坐着包括驾驶员赵国荣在内5名该公司职工,一行人驾车从遵义出差后返回关岭,行驶至210国道进入小寨坝匝道准备走贵遵公路,在通过小寨坝收费站(收费站已经废弃,无人值守)后,继续往前行驶至断桥处翻下断桥,造成车内人员唐洋杨、耿学祥当场死亡,田吉成、赵国荣、邹兰受伤的重大安全事故,轿车同时还砸中正在桥下作业的黄强。

  据相关部门事后调查,发生事故的路段属扎佐至南北高等级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九合同段,2005年9月26日,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高开司)作为公路建设方将这一路段发包给山东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司)。去年4月20日,根据高开司的统一安排,山东路司又同意将工程中的桥梁拆除部分交给众品公司施工,但桥台的拆除工程仍归山东路司实施。同年5月20日上午,众品公司在《桥(涵)拆除施工组织设计》未经批准、《拆除工程承包合同》未予签订的情况下,即对原小寨坝互通立交桥实施拆除,次日,桥梁第一、二跨被放下,桥梁完全断开。形成一个长约20米的断桥。5月24日上午九时,山东路司施工人员进入断桥处实施桥台拆除工程,在未征得众品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众品公司设置在进入立交桥入口处的障碍物(沙袋)往两边移动,形成了三米宽的通道,将“桥梁拆除,禁止通行”的安全警示牌向右平移了约一米的距离,九时三十分,关岭电力公司驾驶员赵国荣等人驾车进入通道,而山东路司现场留守拦截通道缺口过往车辆的值班人员王新田却在离通道缺口约三米远的地方整理施工彩条标志,未能阻止该轿车向前行驶,导致事故发生。

  五家单位 共担赔偿责任

  事发后,山东路司已经赔偿了死者唐洋杨、耿学祥两人各15万元,相关责任人王新田已被判刑。去年年底,事故伤者赵国荣、邹兰、田吉成、黄强分别以人身损害为由将山东路司、关岭县电力公司、众品公司以及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公司)等几家单位告上法庭,息烽县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四原告进行了伤残等级鉴定,今年7月21日,该鉴定中心分别出具了《司法医学鉴定书》,评定赵国荣所受损伤达伤残八级,邹兰伤残八级,田吉成伤残十级,黄强伤残七级的鉴定标准。

  法院认为,几原告受伤致残的直接原因是山东路司擅自移动封闭道路的障碍物和施工警示牌,施工中未采取有效可靠的安全措施,未认真履行看守职责所致,故山东路司应承担本案的主要责任。即60%的赔偿责任;关岭电力公司车辆驾驶员未按照有关部门通告的线路行驶,对道路上的警示标志、障碍物未仔细观察,盲目行驶,导致车辆误入施工现场,掉下断桥,且将作业工人黄强砸伤,故关岭电力公司应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即20%的赔偿责任;众品公司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在山东路司拆除其所设置的障碍物和警示牌时,未有人去现场进行制止。为此,众品公司亦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华达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默认众品公司在《桥(涵)拆除施工组织设计》获批准之前就进行施工,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严重安全隐患未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贵州路司未履行监督同一区域内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职责,工作中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不到位,均应承担管理监督不力的相应责任,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今年8月8日,息烽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赵国荣等四名原告获得了相应赔偿。



来源: 中新网-贵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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