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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孙子代笔写欠条 文盲爷爷被判按据支付货款
作者:张忠伟 万宗杰 发布时间:2007-08-31 13:59:49
近日,河南濮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了一起孙子书写欠条由爷爷来还款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中旬,被告王某找到原告杨某要求为自己新建的房屋安装窗户。双方口头协商,杨某为王某安装“海螺”牌塑钢窗户,每平方120元。在安装完毕后,杨某要求王某支付价款,王无现金支付,推说自己是文盲不会写字,由其长孙王某浩代笔为杨某出具了欠款3590元的欠据,欠据上签有其次孙王某冲的名字。此款经杨某催要,王某未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事后被告王某承认与原告杨某发生了业务往来,原告按照约定为被告将窗户安装完毕,故双方口头承揽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当支付价款。且被告在谈话录音中承认欠原告3000余元,又有3590元的欠条相互佐证,故被告辩称欠据非本人书写的理由不能成立,其应按欠据中所确定的价款支付。据此,濮阳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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