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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医院血透感染肝炎 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被驳
作者:吴玉凤   发布时间:2007-09-07 08:53:34


    俗话说:“病从口入”。但盐城市的王某却不以为然,王某坚持认为自己感染丙戊型肝炎与医院的血透有关。一纸诉状将某医院告上法庭,日前该案已经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2003年1月13日,王某因安眠药中毒被送往盐城市某医院急救,因病情所需,医院对其洗胃后采取急诊血透治疗一次。2月后王某因感觉全身轻度乏力、食欲下降入再次入住某医院,被诊断患丙戊型肝炎。病从何来?王某认为某医院在对其进行抢救治疗时操作不规范而致其感染肝炎,向院方索赔未果,于是起诉到法院。

    南京市医学会鉴定结论认定:根据患者当时的病情,医方经洗胃后采取急诊血透治疗,指征明确,符合诊疗规范。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经审理认为,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虽然常见于血透病人,但多与反复输血、透析疗程较长、透析器复用等因素有关。本案王某仅做一次血透,且为一次性透析器,血透导致丙肝病毒感染的机率极低。戊型肝炎系消化道途径传播,与血透无关。故王某认为其感染丙戊型肝炎系医院违规所致没有依据,法院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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