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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公里距离呼叫一小时后姗姗来迟 死者家属状告急救中心不"急救"
作者:刘伟 赵岩   发布时间:2007-10-25 10:20:49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因多次拨打“120”和“999”而未得到及时救助,致使患者死亡,其家属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陈某诉北京急救中心通州分中心“120”、北京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999”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据悉,此案将于10月29日开庭审理。

    原告诉称:2007年5月18日下午16时06分,逝者陈先生在家休息时突感身体不适,立即用手机拨打“120”电话,16:08时拨打999电话请求救援。16时54分,邻居见救护车未赶到又用座机再次拨打“120”督促派车救援。直到17时05分,“120”急救车才赶到陈先生家中,此时陈先生已死亡,经诊断死因是突发心脏病。而“999”救援车一直未出现。原告认为,二被告作为紧急医疗救援服务机构,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病人实施救助,因而延误了救治陈先生的最佳时机,使仍处于壮年的陈先生不幸逝去,特别是通州区“120”急救分中心距离逝者家仅1.5公里,却没有及时实施救助,而“999”更是根本没派救援车,二被告对陈先生的逝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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