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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水泵24小时吵人 业主起诉讨要精神损失费
作者:刘妍   发布时间:2007-11-16 14:56:58


    因购买的房屋紧临小区的水泵房,严先生一家昼夜24小时被水泵产生的噪声困扰,为此,他将开发商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小区水泵扰民案。

    原告严先生称,2005年1月24日他购买了朝阳区安定路国典华园的一套住房,今年3月与父母共同搬进新居。这原本是件高兴事儿,可入住后却发现生活与水泵声时刻伴随在一起。由于严先生购买的房屋是一层,房屋的正下方就是小区水泵房,水泵24小时产生噪音。于是原先生委托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室内噪音予以监测,监测结果为夜间41分贝,而国家夜间的噪音标准为35分贝,超出6分贝。由于家中有老人且身体虚弱,噪音污染严重的影响了原告一家人的正常生活。

    庭审中,开发商表示,2005年8月12日就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验收备案表,当时国家对住宅的噪音没有要求,该楼是符合国家的验收标准的。对严先生提交的监测结果,开发商表示做监测的时候被告并不在场,涉案楼的水泵在地下三层,而鉴定报告上却写的“地下一层”,并且也没有说明噪音是水泵造成的,故对监测报告并不认可。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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