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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船误报险情吓死五旬老乘客 承运人被判赔6万
作者:王秋实 陈军   发布时间:2007-11-26 16:29:05


    五十多岁的老扈在乘船出游时,被一次虚惊一场的“警报”吓得心脏病突发,当场死亡。近日,房山法院判决海运公司对老扈的死承担部分责任,赔偿其家属6万余元。

  老扈患有较为严重的心脏病,平时出门都随身携带硝酸甘油等药品。今年3月,老扈任职的单位组织旅游。旅行团通过广州海运公司,从广州乘船到厦门。

  轮船在行驶途中,忽然狂风大作,周围的海浪也呼啸着朝轮船扑过来,船身剧烈颤动起来,甲板上的游客纷纷往船舱跑。当时正和老伴在甲板上散步的老扈也急忙跑回船舱。这时轮船广播响起:“各位旅客请注意,轮船触到暗礁,请旅客们回到船舱,穿上救生服,进入紧急状态……”奔跑中的老扈听到广播后,当场心脏病突发,倒在了甲板上。等到跑在前边的老伴回头发现并再给他吃药时,为时已晚,老扈当场心脏病发死亡。

  几分钟后,轮船再次广播通知,该船并没有触礁,是船上工作人员探测失误所致。

  事发后,老扈的老伴将广州海运公司告上法院,认为是轮船误报险情引发了老扈的心脏病,要求他们承担事故责任。

  海运公司在庭审中辩称,老扈是自身健康问题导致的死亡,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之一,因此不同意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老扈死亡是由于其本身心脏病发所致,但是轮船工组人员探测错误并误报险情是引发老扈心脏病的重要原因,因此海运公司对于事故负有一定的责任。



来源: 中新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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