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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女编辑户外活动殒命索赔40万”案开审 原告不同意调解
作者:文/范静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2007-12-05 16:09:24
在一次“驴友”组织的户外活动中,年仅24岁的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栏目编辑“夏子”(网名)殒命灵山。12月5日,“夏子”的父母起诉活动发起人郝先生(网名“海”)、张女士(网名“玛瑞亚”)以及北京绿野视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三名被告被要求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0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本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今年3月6日,驴友“玛瑞亚”和“海”在绿野网站上发布户外活动计划帖,征集网友攀登灵山。“夏子”等11人最终入选。据原告律师称,活动从3月10日早晨开始,共有11名队员参与,因当天天气恶劣,原定路线被更改。在行进过程中,他们行走的时间大大超出了原计划。直至当日午夜,队员已不间断行走超过12小时,“夏子”出现虚脱症状,经多方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夏子”符合“由于寒冷环境引起体温过低,全身新陈代谢和生命机能抑制造成死亡”。“夏子”的履历证明“夏子”并未盲目报名参与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活动。 “自助游的发起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组织者,他们的活动是带有自助性的,有自愿参加、自带装备、费用AA、风险自担等特点。”作为该次活动的发起人,“海”及“玛瑞亚”的代理人均认为,自助游的发起人和其他成员之间的地位以及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路线改变因车程延误等客观因素导致,经过大家共同协商决定,改变后的路线并没有增加难度。 法庭上,被告代理人辩称,从尸检报告可以得出,“夏子”有先天性心脏病,而且事发当天处于生理期。另外,她里面未穿速干内衣。我们认为,“夏子”死亡是因其自身因素、准备不足造成的,而且户外运动本身就具有风险性,与发起人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被告代理人提交了“海”和“玛瑞亚”刊登在网上的附有“免责声明”的活动召集帖。 绿野公司的代理人则表示,公司只是经营网站,为不特定网民提供一个交流、组织、发起活动的平台,他们只对论坛发布帖子的合法性承担义务,与“夏子”的死亡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他们表示,领队的身份不需要绿野公司登记和认证,出于安全考虑,他们有时会为领队进行免费的安全培训。但公司并不靠此而盈利。 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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