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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弟用师父肖像卖普洱茶饼 太级拳传人索名誉权
作者:薛蓓 王雄光   发布时间:2008-01-08 15:27:35


    近日,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太极拳第十代传人陈照奎之子诉其父亲的徒弟侵犯名誉权案。

    原告陈先生诉称,其为陈家沟陈氏十八世、太极拳第十代传人陈照奎之子,其父陈照奎于1981年去世,被告是其父亲的学生。2007年11月,陈先生发现被告自称是陈照奎的嫡传弟子,在太极网上太极论坛里以纪念陈照奎宗师诞辰80周年为名,利用其父亲的姓名和肖像卖普洱茶饼牟利,并称之为“太极宗师饼”。

    原告陈先生认为,被告擅自使用原告父亲的姓名、肖像、名誉卖茶饼牟利,给原告精神上造成了很大伤害,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父亲的名誉、姓名和肖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十五万元。

   现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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