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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转移财产拒赔25万 一家三口法庭上认错
作者:文/范静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2008-01-09 14:35:09


    驾驶货车撞死一名骑车人后,为躲避法院判决的25万元赔偿,李春义夫妇和其子策划了一场将自家货车过户、分散转移保险公司赔款的骗局。1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开庭前,被取保的李媛(李春义之子)早早的就来到了法庭等候开庭,死者家属代表也来到法庭旁听此案。上午9点10分,李媛的父母被法警带上了法庭。今年52岁的李春义满头银发,看起来远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2004年8月,李春义驾驶东风货车与一辆三轮车相撞,致使骑车人死亡。2005年1月18日,法院判决李春义赔付给死者家属25万余元。但面对这笔赔偿,李家三口却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

    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李春义一家人合谋以其爱人张桂芹与其弟有虚假债务关系的方式,意图将张桂芹名下的东风牌汽车经法院判决过户给其弟。随后,被告人张桂芹与李先生到门头沟法院申请支付令执行。支付令生效后,李春义的弟弟反悔并退出。

    当法院判决由被告人李春义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家三口又合谋将被告人张桂芹名下的东风牌汽车以虚假买卖的形式过户给李媛的朋友王先生以逃避法院执行。

    2006年2月16日,被告人李媛获得保险公司赔付的20万赔偿后,被告人李春义一家人将该赔偿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购置汽车等,致使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法庭上,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异议。被告人李媛也表示,自己已经认识到这个事情的严重性了,会配合法院执行。

    法官没有当庭对此案作出判决。

    庭审后,多家媒体采访了被告人李春义夫妇,李的爱人张桂芹始终回避媒体镜头不愿说话。而当记者采访李春义时,他则非常激动地说道:“我之后一定要把钱还上,我已经觉得没脸见人,都是因为自己当时的一点贪欲,导致现在这样。”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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